微小说病读后感参考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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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是我们对书中人物、情节和的思考和感受,大家都知道,写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巩固所学知识,吾发总结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微小说病读后感参考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微小说病读后感参考7篇

微小说病读后感篇1

读过《水浒传》,不禁感慨万千……

看梁山第一头领宋公明,开始觉得忠义两全,然后又觉得他真能忍,其他官员欺负宋江,宋江也不说一句话,不反抗一次。但是事情出现了转机,晁天王为报答救命之恩,好心好意让宋江坐第二把交椅。从此,吴不离宋,宋不离吴的局面开始了。

宋江是个有义的人,但是又为何又做出架空晁盖,毒死黑旋风等不义之举呢?很简单,宋江是个小小芝麻官,没什么理想,能在江湖上混个“及时雨”“山东呼保义”等称号就已知足。但后来上梁山,做了副寨主。权力大了,想法也就膨胀起来。还想弄一个忠义两全的高境界,所以总想着招安。

宋江也是好汉中最不洒脱、最不自由的、每每捉来的有名望之士,宋大哥总是有着三部曲,一是喝退绑绳的小卒;二是亲自解绳;三是鞠躬倒茶。真能网络人心,也不嫌麻烦。可见,在创业之期,宋江还是“他时若隧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的。

说道洒脱还数二龙山老大鲁智深。打镇关西犯官司,是为了救一对并未有交情的父女。后来当了二龙山一把手,相邻的还有桃花山和白虎山。这两个山头与二龙山绝对不在一个层次,但鲁达并没有兼并山头的意思,何等洒脱!再后来,武松要跳槽,不跟二龙山干了,鲁提辖顺水推舟,接受了宋江的“招降”。

晁天王一看不高兴了,这不是明摆着抢老大的风头嘛!负气要带兵打仗,又中毒箭身亡。

宋大哥一门心思想招安,可以说吴学究起了极大地作用。吴用真阴,乃真小人也!晁天王在世之时,他远晁亲宋,二把手和三把手联合对敌晁盖。还有朱武,朱武的本事和吴用差不了多少,可人家智多星排天罡第三,朱武呢?别说第三,连天罡星也没混进去。神机军师当初可是少华山坐第一把交椅,为什么不能得到重用呢?很简单,嫉妒之心人皆有之,吴用唯一可抗争的只有朱武,于是,把朱武调到卢俊义的手下,卢俊义是副手,不敢,也不能与宋江抗争,朱武知道有聪明也没地方使。梁山招安,朱武找公孙胜求仙去了。

而吴用、花容吊死在宋江墓前,林冲郁郁不得而终,真可谓聪明反被聪明误。而鲁达、武松这等莽汉,反而明哲保身,善始善终。

当然,最聪明的还属燕青,没有受到迫害,挑着一担金银财宝走了。

宋江的确是忠,只可惜愚忠,还害着一帮弟兄上刀山、下火海。只活得二十三人。

是非功过,难以评说。

微小说病读后感篇2

小说《草房子》是著名作家曹文轩的作品。这本书主要写了:小学五年级的学生桑桑的同学杜小康家里从富贵到贫穷的变化。原来杜小康的.家里是做生意的,后来因为杜小康的父亲驾驶着他的小船出去卖东西时,被大货轮撞了,并因此而受了伤,家里要攒出钱来给他父亲治病,从此杜小康就不能上学了。小说形象生动地展示了一批小学生的学校、家庭生活,成功的塑造了桑桑、纸月、柳柳、秃鹤(陆鹤)、杜小康等小学生和桑乔、桑师母、白雀、蒋一轮等大人的形象,情节生动,情感丰富。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片段是:秃鹤演得一丝不苟,他脚蹬大皮靴,一只脚踩在凳子上,从桌子上操起一把茶壶,喝得水往脖子里乱流,然后脑袋一歪,眼珠子瞪得鼓鼓的“我杨大秃瓢,走到马屠桥……”我喜欢这个片段的原因是,文章写得很生动、真诚,说明了秃鹤很想演好这个角色。

读了小说《草房子》之后,我觉得桑乔为了治好桑桑的病,连自己的学校也不顾了,天天带他去看病,从这里我知道了没有能比亲情更重要的了。在我的家里也有这一幕,妈妈每天晚上都会起来帮我打蚊子,还帮我擦药,每天晚上都会睡不好,这些事对我们来说很普通,但是对于一个校长来说,校长要管很多事,很少有时间陪家人,所以是一件很难的事。正如《弟子规》上所说:“冬则温,夏则清,晨则省,昏则定。”因此我们现在就要报答父母。最后,我希望大家一定要从现在开始,懂得孝顺父母。

微小说病读后感篇3

?沈石溪动物小说》讲的是大象与人类的友谊,7头大象居然能对人类的有感情,这是令我感动。

在一个傍晚,一个人认识了一头大象,一般野生大象非常凶猛,一攻击起人来可不得了。但他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发现野生大象并不可怕。并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银灰鼻。在一个早晨,他去挖野木薯在回来的时候,和一头雌象及它带着小象遭遇了,他非常害怕,不过想来想去觉得小象就是前几天的那头银灰鼻。

那头大象就不同了,那头大白象体型如同小山一样硕大。这时,银灰鼻不断用鼻尖嗅闻他的身体。大象则帮他把箩筐扶起来,看似十分亲热。那头中年母象还帮他捡木薯,于是依它的形象来看,他就叫它白玉娘。银灰鼻托着他往前走,遇见了一只成年雄象,它围着我头边转了一圈,发出了惊天的吼叫,他就叫它霹雳雄。突然,身后闪出了刺眼的.光芒,原来是一头雌象,大象因采用一夫多妻制,所以会有这么多雌象来,他就叫它二姨太,二姨太亲吻了一下他,他感觉十分亲热。随后又见到了一头老年雄象,它皮肤土黄,一看就是经过风雨沧桑的老象。随后又认识了两头少年象,一雌一雄,因为雄象非常爱吃,所以叫它饿痨鬼。旁边的小象一见他就给他撒“泥浴”,他知道,泥浴是象籍最高享受,所以就叫它傻丫头。人类与象的友谊可以说是很有感情,只要克服恐惧,人与象可以一起相处。就像前面高高的围栏,只要克服恐惧,就能跨越。没有不辛苦就能得到的。

干什么事都是这样。就像泰国,大象可以在城市之间穿梭,很友好!友谊就要互相帮助、互相谦让。对象的感情就像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一样,都可以对话。

微小说病读后感篇4

“这个故事的结局简直离谱的出奇!”我说道。不由会心一笑,但却是带着涩涩的泪水的苦笑。

在一盏夜灯下,今夜终于拜读完了《欧·亨利短篇小说精选》,心中荡漾起层层涟漪,好像平静的湖面上丢进了块小石子,辗转反侧,有太多的感想。

或许晚上人的思想总是特别的活跃。

欧·亨利是美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家,与法国的莫泊桑、俄罗斯的契诃夫并称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大师”。

欧·亨利的小说充满了幽默风趣和诙谐机智。他的语言生动简练,留有想象的余地,耐人寻味。同时他小说的结尾显示了他惊人的独创性。他先在故事情节发展的过程中透露一些情况作为铺垫,埋下伏笔,但对最重要的事却一直秘而不宣,结尾时峰回路转,豁然开朗,出现了意料不及﹑画龙点睛的结局。

?麦琪的礼物》这篇众所周知的短篇小说,文中说的是一对平穷的夫妇同时卖掉自己最宝贵的东西,为对方买了所相配的东西。可殊不知那礼物都不再完美,贵重的表链没了金表就丧失了作用,华丽的发梳没了头发就不知道该用来做什么,那两个住在一间公寓里的笨孩子,极不聪明的为了对方牺牲他们一家最宝贵的东西,但在所有馈赠礼物的人当中,那两个人是最聪明的。在一切接受礼物的人当中,像他们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无论在什么方面,他们都是最聪明的。他们就是麦琪。读到最后有一点感动,又有点心酸,两位相爱的人为对方不惜一切,而贫穷让他们生活的如此艰辛。可他们却又如此快乐。

欧·亨利歌颂着小人物在贫困生存中的美好善良﹑相濡以沫的淳朴品格,尽管不无苍凉的苦笑;他揭露着那些“社会宠儿”的骄奢淫逸﹑尔虞我诈的卑劣本质,虽然表面上轻松乃至调侃;他怒斥着社会的丑恶黑暗,却以“鬼脸”戏谑;他赞美着草原上的健美﹑剽悍的生命体现,又暗中不无“逝者如斯”的喟叹……他的作品无一不让人在凄凉一笑后,反省深思。

?警察与赞美诗》写一个流浪汉衣食无着,想去监狱里挨过这个寒冷的冬天,有意犯法,警察却不去抓他但当他在教堂外听到赞美诗,深为感动,想忏悔过去,改过自新时,警察却把他当作无业游民抓进了监狱。主人公的反常心理,跌宕起伏的情节,出乎意料的结局,令人捧腹之余又辛酸不已。

?警察与赞美诗》的妙处在于它的“合情合理的违背常理”。故事中主人公的很多遭遇却都不重复,语言生动形象,但在可笑的情节下却潜藏着一条真理: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就是那样的黑白不分,是非颠倒,荒唐可笑。

欧·亨利的小说可谓是“在平凡中见神奇”,用它那无穷的魅力深深的吸引着每个读者的眼球。

微小说病读后感篇5

一个人对于人生的醒悟在于自己。

在《复活》一文中,卡秋莎与聂赫留朵夫都从各自的生活中再次复活。

卡秋莎由于生活被迫沦为妓女,她与另外两人曾误毒死了一位商人,因此判了四年的苦役。而聂赫留朵夫是这场案件的陪审员,无意中见了卡秋莎不禁让他追忆起了往事,他发现自己已不是那个充满抱负的军人而是一个沉迷于金权的伪君子。他欺骗了卡秋莎,回想起这些他自愧地低下了头。聂赫留朵夫在心中祈求上帝清除心中的一切污垢,他心中的上帝已在他的意识中醒过来,同时也感到了善的力量,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心帮助卡秋莎尽自己的力量来减轻她的厄运。但当聂赫留朵夫去看她时,发现卡秋莎变了许多,已不是那个纯洁活泼善良的她了,但这并没有使他为拯救卡秋莎而失去信心,相反却更加坚定了。经过几次的上诉都没有改变原判,虽然这是一个不好的消息,但可喜的是卡秋莎在牢中对生活感悟了许多进入了—个新的世界,聂赫留朵夫也感到了欣慰些……

我们的人生观又怎么样呢﹖在我们眼里或许住在豪华的屋子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荣华富贵享之不尽才是至高无尚的生活,才是幸福的。

对吗﹖也许未必全对,“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不也是一种追求吗﹖陶渊明一生平淡,悠闲不受束缚。“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这是他的人生观?

我们不要抱着一种贪婪的信念,以为人活着就是为了享受,没有远大的理想和抱负,这样的生活显然是空虚的,也许苦难会成为我们生活的又一个升华呢。让我们从污浊的过去中醒悟吧?让我们活得洒脱一些,不被一切身外之物所束缚,快快乐乐地进入一个新的世界。让生命焕发光彩,变得有意义,有价值,就好比“吃是为了活着,活着并不是为了吃?”人生短暂,犹如彩虹,让我们将最美好的时刻留下。

微小说病读后感篇6

这个暑假我读了《隋唐演义》,了解了隋朝的兴衰和唐朝的发展。

?隋唐演义》中,人物形象鲜明,语言通俗易懂,描写细致,故事还会告诉你一些道理。

在《隋唐演义》中,我最喜欢秦叔宝和程咬金,秦叔宝是中国传统门神之一,程咬金以“三板斧”的形象在民间广为流传。秦叔宝冷静、大度、勇猛并有智慧,李渊赞扬他:双锏打成唐世界,这句话赞扬了秦叔宝的勇猛,和对开唐的贡献之大。程咬金仗义,不服输,打架时虎头蛇尾,总想三下打死别人,很干脆。

?隋唐演义》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隋炀帝,他老是挥霍国库里的`钱,钱不够,就去压榨百姓,但是,他对国家还是有贡献的,如:“修建东京洛阳”“迁都洛阳”、“修通运河”、“西巡张掖”、“开创科举”、“开发西域”等。

为什么隋炀帝有这么大的共献,还是惨淡收场呢?隋炀帝失败的地方是用民过重、急功近利,太想建立伟业了。

这本书告诉我,不要急于求成,也不要鲁莽行事,对朋友要好,要作对国家有利的事,上战场时,不要当逃兵。大家要记住,一个人要想成功,仅靠诡计是不行的,成大事者既离不开个人的奋斗,又离不开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正所谓“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

微小说病读后感篇7

读完《全球通史》这本书,感觉自己有了一个比较完整的世界史观。作者斯塔夫里阿诺斯从西方的角度带领我们漫游史前到21世纪的历史。虽然全书有很多西方的主观意识,但是不得不说这本书依然是现阶段最好的世界通史简介。

第一阶段,即从史前到公元元年。史前时期即原始社会时期,此时人类刚刚由猿人进化而来,已经可以使用工具。这个时期的世界地形已经完全成型了。人类,开始从黄河流域,两河流域等地区开始诞生。随后人们为了获得食物开始狩猎,采得食物,采集文化出现。随着食物的短缺原始人类开始聚集在一起生活,自此人类部落诞生,新石器时代到来。有了村庄和部落,人类开始长时间的定居在一个地方,但是原始的采集与狩猎满足不了因为定居而大大增长的人口。人类开始种植农作物,可是限制于生产力,不能够在一个地方一直耕作,刀耕火种的方式在部落中被广泛应用。这样便在人口的不断迁移中传播农业,发现各种各样的种植物。扩大生产,人口也得到了极大的增长这是最初的部落文化。

历史的车轮继续向前转动,文明之火出现了。公元3500年左右,在两河流域一个部落完成了从石器时代部落文化到文明的转变。城市中心,制度,文字,社会阶级的出现是文明诞生的标志。在文明条件下,人类充分发挥自身的智慧,各种新的生产技术的出现,灌溉技术,冶金技术,风力,水力的利用,车轮的出现文明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这一时期被称作古典文明,即我们所知的四大文明古国。这些古典文明国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之后,他们便不在满足自身范围的地方?开始向外探索,这样丝绸之路出现,各个文明古国通过丝绸之路进行商业上的,文化上的交流。例如佛教便是在这一时期从丝绸之路传到中国的。这是世界历史发展的前三千年,人类社会的大体已经形成了,国家,制度,文化,宗教都已经诞生了,这是人类从野蛮到开化的一次飞跃。这是生产力发展的产物,在人口对技术与制度的推动,技术和制度对人口的反作用下。我们的文明之花得到了绽放。

这里便有了一个问题。便是人类社会文明之火出现的原因是什么,我们社会进步的原动力是什么。历史发展到今天我们认为生产力的进步是第一要素。没错!在人类文明极其完善的今天,生产力的确是第一要素。但是在古典时代,对于当时的人来说影响社会进步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在原始社会时期人们以狩猎为生,为什么会变成以种植为主的生活方式。并不是生产力的原因,而是人口的增长。因为在狩猎情况下人们需要频繁的不定期的迁移到别的地方。可是在人口太多的情况下,频繁的迁移是不可能,并且随着迁移,人们来到了一个新的地域,哪里没有足够的猎物,只有平原河流。气候的变化也是一个原因。人们只能被迫定居在一个地方,并发展起来农业,这样在河流地区,由于良好的气候调节,种植业得到了非常好的发展,这样人口进一步增长,不得不去开垦更多的荒地,地域的扩大导致城市的出现。

人口的增长导致社会制度的恶化,管理者随之诞生,制度随之孕育,国家出现。文明之火被点燃了。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初级阶段,接下来我们来讨论下一个阶段。即公元前一千年的时间段,我将其称作统一联合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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