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读后感时,观点要明确,不能模棱两可,让读者不知道你想表达什么,记录读后感能够增强我们的思维能力与逻辑表达能力,下面是吾发总结网小编为您分享的读后感的范文400字8篇,感谢您的参阅。

读后感的范文400字篇1
在假期里,我看了《哈利波特》这一系列的书,并为故事中的主人公哈利波特所折射出的勇敢无畏所震撼,敬佩。
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名自幼父母双亡,长大后饱受姨妈姨父欺凌的男孩,他有一颗乱糟糟的头发与隐藏在头发下的那道闪电形的伤疤。
在他十一岁时,他第一次知道自己是一名巫师,于是他开始了在霍格沃兹魔法学校的学习,同时他认识了他人生中最可靠的朋友:赫敏和罗恩。
在一次又一次危险与困难面前,他利用沉着冷静,机智勇敢,一次又一次战胜困难,一次又一次的化险为夷,也许,这一切都源于爱,母亲对哈利的爱;哈利对邓布利多,小天狼星,所有他对朋友的爱,而这就是伏地魔杀不死他的原因。
伏地魔自小生活在孤儿院里,生性孤僻,独来独往,从来不懂友谊与爱,一个不懂得爱的人,便只会杀戮,只会残害别人,一个没有人爱的人,便会做出许多常人无法理解,丧心病狂的事情。
纵然一个人有才华,懂得至高无上的巫术,他没有人爱,不懂的爱,便一无是处,无论如何爱都是最高深的巫术,他能带给人希望力量让人所向披靡,战无不胜。因为他们可以战胜死亡,使命运更加强大!
读后感的范文400字篇2
暑假里我读了必读书――日本作岛田洋七的《佐贺的超级阿嬷》,这本书非常棒,我看了一遍又一遍。
?佐贺的超级阿嬷》主要讲的是,德永在超级阿嬷家的贫穷生活,在其中还有很多经典的语录,比如:“游泳不是靠泳裤,靠的是实力!”,“成绩单上只要不是0就好了。1分、2分的,加在一起就5分啦!人生就是总和力!”,“只有可以捡到的东西,没有应该扔到掉的东西”……这些语录说明了外婆的开朗性格,也让我感同身受,似乎说出了我平时想说的话,找到了生活的影子。
在这本书里,让印象最深的.就是超级阿嬷。超级阿嬷用自己的乐观,让这个贫穷的家永远充满笑声,让生活充满温暖,力量和希望。
超级阿嬷有许多神奇的点子,如:在家门口那条河中间横着一个大木棒,把上游漂下来的木材、水果、蔬菜、玩具和杂物全都拦住了;外婆走路时身后拉着一条磁铁,磁铁能把路上的小铁钉等金属物质吸住,拿回家后用铁桶装好,再带到废品站去卖,这让他们得已生存下来。
而德永在跟超级阿嬷家的生活中也觉得很不可思议,这让他的童年充满了美感。
这本书确实很好,我推荐你也看看,一定会有很多启发和感受的!
读后感的范文400字篇3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描述了鲁迅先生儿时在家时在百草园得到的乐趣,以及在三味书屋读书时的乏味生活。
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表达了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
文中,充分描绘出百草园这个荒原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这里无疑不是一座儿童的乐园,无一不充满生气,无一不充满快乐,难怪鲁迅先生喜欢这儿了。
当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时候了,家里将他送进了三味书屋。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的老师的家的书房。
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工作。鲁迅先生和同窗们经常到屋后的园里去玩,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远远不及在百草园里自由、快活。
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里,揭示了儿童广阔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私塾的尖刻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地成长的合理要求。
读后感的范文400字篇4
我慢慢的松了一口气,轻轻的合上了最后一页书,背负着历史的厚重,仿佛置身于血雨腥风的年代里,古老的北平城那小羊圈……一幕幕,清楚的在我眼前跳动,让我为之震撼。
?四世同堂》是一部描写抗日战争,揭露控诉日本帝国主义的残暴罪行,讴歌弘扬中国人民伟大爱国精神老舍先生用犀利的笔法将每个人物刻画的活灵活现,谨慎持家的祈老人,忠厚善良的天佑,隐士诗人变为革命斗士的钱默吟,热血青年瑞全,乐于助人的李大爷,无耻的瑞丰和冠小荷,阴狠得大赤包等等,栩栩如生的描绘出每个人的性格特征小羊圈的各色人等的荣辱观,生死存亡,记述北平沦陷后的畸形世态,以小羊圈内人们与日本人及罕见的顽强斗争为例,表现出中国人英勇反抗日本人,为争取抗战的胜利作斗争。
读《四世同堂》尤使我愤怒的是那一帮汉奸,贪财好色之徒,尤其是大赤包和冠小荷,为了权势钱而出卖自己的亲人,让人既可恨又可悲,但是又让我觉得可喜,最后他们都惨死了,没有一个完整的活下来。
小说以钱默吟先生抗战胜利后惊奇地出现在乡亲们的面前,并与祁老人及一家老小庆祝抗战的胜利而结束,这是完美的结束,是现实,也是读者包括我愿意看到的。
读后感的范文400字篇5
今天,我读了《小童话》中的《守株待兔》这则寓言让我深受感受。它主要讲了一个宋朝的农民,每天都必须下地干活,非常辛苦,有一天,农民又下地干活了,干到太阳快下山了,这时,突然一只野兔从旁边的草丛中冲出来,一头撞在了旁边不远处的树桩上,发民见了,非常高兴,放下锄头,提着野兔,美滋滋的回家了。
到了第二天,农民急忙赶到地里,他心想:每天都会有这样的好事。从此以后他不在干活了,整天坐在树桩前,等待野兔自动送上门来。就这样,一天又一天的等待,渐渐的庄稼也慢慢地死掉了。最后,故事中的农民成了宋朝人民的笑柄。
读了这个故事,我不禁联想起了我们的生活实践,在我们班里,也有像故事中的农民一样,整天游手好闲,什么也不做,整天做白日梦,到了考试总会抓耳挠胜,什么也不会,总想着一步登天,一下子学会,我们大家可不要学故事中的农民,总是想要不劳而获,最后却一无所有。
朋有,大家请记住,天底下没有不劳而获的事,只有付出了,才会有收获、才会有成功,所以,我们要趁现在,努力学习。只有这样,最后才能成功、才能获得成就。
读后感的范文400字篇6
记得大一恋爱时,高中老师说我们是涓生和子君,小资产阶级的理想与脆弱,经不起生活的考验。他说子君养小鸡当宠物,后来还是杀掉吃肉。我那时并没有在意他说的话。
初中时代读鲁迅,有点反感。不过我和邻座最喜欢《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一句话:“倘若按住它的脊梁,便会啪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来……”这是斑毛。那时前面坐了一个很瘦的男生,眼睛大大的,脑袋也大,脊背总是弯着,而且,经常放屁。记得我不时拍打他瘦削突出的脊背,喊他的名字,只听得“噗”,他转过身来……于是我们给他起名为“斑毛”,这个绰号用了三年。那时我和一个叫明玉的女生特别好,她长得很漂亮,皮肤很白,但是汗毛比较重,于是我们叫她“monkey",后来上历史课,学到苏联文学史,她灵机一动给斑毛起了个俄—国名字为“斑斯夫斑毛斯基”。斑毛气了,转过身来恶狠狠地说:“明玉就叫‘毛斯毛夫斯基毛斯毛’”!
后来到了高中,我有一阵子特别迷鲁迅,觉得他简直就是我最崇拜的作家,那时看他的文章,觉得特别好,尤其是心理描写,最喜欢他的《狂人日记》。当时觉得那个狂人的心理他怎么就能描摹得那么真切呢?难道他亲身经历过?而我,之所以觉得《狂》很好,是因为那时心里状态很糟糕,看着鲁迅的描写,好像被人看穿了一般……
不过,我那时仍然觉得他的文字欠佳,没有许多文学家那样的灵性和气势。后来看了他写的《明天》,其中阿五帮单四嫂抱孩子那一段描写,仍是心理的,真是太准确了,鲁迅想必很细心敏感的,不然不会如此。
伤逝的结构是很别致的,没有一点斧凿的痕迹,就像一个人在面前细细絮絮地诉说,忏悔,还不时抹眼泪。我才发现鲁迅的文字是极好,他本来是学理,学理的人写文章就是这样,不潇洒浪漫,但是严谨准确,说他的文锋犀利,除了思想以外,文笔也是如手术刀一样利落精确。你不了解这个涓生,但是从他的话语中,可以逐渐把握他的性格,他眼中的子君也很真切。仿佛他俩是你隔壁的邻居,你见证了他们因为爱情走到一起,听到他们的小鸡和房东太太的鸡们混在一起喳喳叫,看到他们的“阿随”栖息和瘦弱地喘气,后来被主人用黑布一蒙头,推进一个不很深的土炕……这一切都是变化着的,由爱情到后来不爱了。
鲁迅说爱情第一要生活,没有生活爱情也会磨灭。他说的话我信的,于是想自己当初是否就如子君。
而我现在,读到《伤逝》里“爱情是需要时常更新的”,才发现自己以前认为只要不被破坏,就一直完好。是错了,不进则退,没有永恒。
克氏说,人们爱的时候,多是用头脑而不是心。人的头脑太发达,进化了心灵的真纯,有时人是在用心爱,但也不再是最初的无私。人们付出爱,是为了得到爱情,人们渴望爱情,其实是在渴望被爱。那么多人感叹找不到真爱,真爱不住在他们心中,因为他们不够真,也没有去爱。
想必鲁迅是很懂得爱的,才能写出《伤逝》,逝去,即是渐渐地消失。如影随形的爱情,慢慢游走,自私的人不要只会悲伤。
读后感的范文400字篇7
?福尔摩斯》是20世纪最令人着迷的一本现代探案小说,由英国著名作家阿瑟·柯南·道尔爵士编写。我在暑假里不知翻了多少次,这书实在令人百看不厌。
里面最精彩的是主人公——福尔摩斯与坏蛋头领——莫里亚蒂作殊死搏斗时的.场面:“当我看到莫里亚蒂教授恐怖的身影挡住去路的时候,我确定自己的侦探生涯到头了。从他阴沉的眼神里,我看出了歹意。所以我跟他交谈了几句,征得他的许可,写下了你之后收到的便条,并且把便条、雪茄烟盒跟我的手杖留在一起,然后走上了那条路——莫里亚蒂一直紧跟着我。走到路的尽头也就到了峡谷,我站住了。”看,福尔摩斯临危不惧、丝毫不恐慌,令我十分佩服。
“我们在瀑布边跌跌撞撞的扭打在一起。不过,我懂点摔跤,这可不止一次的帮了我。”作者把一个完美、健壮、聪明的人物表现出来了,这就是作者在写作中表现的一个完美人物呀!不仅使人物变得更加鲜活生动,还给文章增色了不少,这本书不愧为是作者一生的精华呀!
我把这本书介绍给大家,因为它实在无法用语言形容,大家还是自己看看吧!
读后感的范文400字篇8
周末,我看了一本书《三毛流浪记》,让我觉得三毛很可怜,同时又很善良勇敢。
在以前的上海,三毛是一名流浪儿,他没有家,没有亲人,无家可归,到处流浪,吃别人扔得剩菜剩饭,睡在垃圾桶里,冬天只能把破麻袋披在身上取暖。为了生存,他卖过报,拾过烟头,帮别人推过黄包车,但总是受人欺侮,他挣到的钱连吃顿饱饭都不够。只有和他一样的流浪儿关心他,给他温暖。
一天,他在路边捡到一个钱包,好心的三毛把它交给了失主,却被失主说他是小偷,还被打了一顿儿。流氓爷叔见三毛年少不懂事,就利用他做坏事。当三毛知道自己受了爷叔的利用时,宁愿饿着肚子,也不再做爷叔教他的坏事。
后来,一个有钱的贵妇人收养了三毛,却并不把他当做自己的亲儿子,也不让他帮助以前的流浪儿朋友,还限制三毛的自由……三毛不愿在富人家里过寄生虫一样的生活,又重新回到流浪儿中间,和大家一起流浪。虽然他又开始流浪,但他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看了这本书,我感到三毛虽然是一个可怜的流浪儿,但他善良,聪明,坚强,勇敢,是一个阳光向上的好孩子,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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