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是成长过程中积累的智慧,推动我们在探索中发现新的可能性,写心得体会时,适当的反思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未来,吾发总结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劳动合同的心得体会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的心得体会篇1
家务,两个对于大家来说并不陌生的字眼,再平凡不过了。可是,平凡又平凡的家务,却在我的脑海中,成为一滴永远不会被蒸发的海水,永远在我的记忆海洋中漂荡。
刷锅,简单吧?可如此简单的一件事,却让我无可奈何。
带着大汗淋漓的身躯,回到家里。已经忙碌了一上午的母亲,心疼的对我说:“看你,满头大汗的,来,先洗把脸吧。”接着,笑着对我说:“王子,你不是囔着要帮着做点家务活吗?回头帮妈妈刷刷锅。”
我一听,心中却有一种轻视的感觉:“切,不就是刷锅嘛,太简单了。”
飞也似的洗了脸,我冲进厨房,一切准备就绪。
先打了一些水,倒入锅中,接着,我拿起带柄的钢丝刷,冲刷锅里讨厌的油腻。刷呀刷……咦?怎么还有油腻?再来一遍,怎么还没刷干净?
第三遍……第四遍……第五遍……第六遍……我刷呀刷,怎么就是刷不掉?而且,全身发痒,手上沾满了油腻。我急了,心中直问自己:“奇怪了,平时觉得简简单单的一件事,到我手上怎么就变得如此之难?”心急则体热啊,额头上,“滚滚长江”也开始奔流直下。
我是个急性子,做什么事总想一帆风顺。如今,又被这点困难所阻挡,但我总不能傻站着在这里干着急吧。在我面前,这种困难,似乎从一个小小的小水沟,霎时变成了高不可及的珠穆朗玛峰,出现在我面前,挡住了我前进的步伐,拦住了我通往成功的道路,使我变得手足无措。
正当我一筹莫展时,我的`脑海里回忆着妈妈刷锅时的景象:倒上水……然后……哦,对了,妈妈总是先把水煮开,再来刷锅。我试着这样做,啊,这方法是再灵验不过了,滚烫的开水,将粘在锅里的油腻散开,这样,锅刷起来即快又干净。看,我用这种方法所刷得锅,干干净净,一点油腻都没有。
瞧,如此一件小小的事情,也得花上自己的精力,也得用自己的智慧,把事情做得又快又好。而且,妈妈成天要洗衣服、拖地板、做饭、煮菜……比起我刷这么一个锅,简直是天差地别。是呀,我们都应该多帮帮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减轻减轻他们身上的担子。人们常说,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是的,要想做大事,必须先做好各种小事。
劳动合同的心得体会篇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在20xx年1月1日就要实施了,通过学习,我对该法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最大的感触就是企业的责任重了。《劳动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相比更加具体、完善,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最突出的特点是前面规定了怎么做,后面就规定了违反的法律责任。因此,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更高了,企业应认真学习、准确理解、自觉执行。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法律和经济上的风险。现就我在这次培训中所得所感陈述一下,与各位同仁共飨。
一、《劳动合同法》突破《劳动法》,适用范围扩大,原则增加,反映了立法者的价值趋向。
(一)、《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扩大了。《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该符号代指分款符,以下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该法第二条第一款将适用范围扩大到“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解决了长久以来这些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无法可依,法院适用不统一的窘境。第二款是突破些规定,立法时争论很大,最终将其列入,但是在适用时多受挚肘(见第九十六条)。
(二)、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增加了。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相较劳动法,新增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在该法中多有体现,如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条件、内容、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及其它劳动者要求的情况。相对的,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这些规定相应地转化为权利义务,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
二、《劳动合同法》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特殊要求,并且规定了企业不签订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本项下,需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用工之日”的确定,现实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通知的时候经常使用“报到”一词,报到之日一般应理解为用工之日,所以这个词应慎用;二是劳动者拒签合同的应对。对劳动者拒签的,用工企业需要保留劳动者拒签的证据,由于劳动者原因造成的未签合同的责任当然不应由用工企业承担。
劳动合同的心得体会篇3
按照市律师协会的安排,我有幸在人民会堂听到了范战江先生的讲座。范先生乃是律师界的前辈,也是《劳动合同法》的起草人之一,他在整堂讲座中贯穿了一个理念:即《劳动合同法》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博弈的产物,用来调整对立统一的矛盾,以实现和谐的劳动关系。该法的第一条申明了立法宗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赫然入目,而范先生在讲座中强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地位平等,但实际地位是不平等的,二者的强弱是相对的、可转化的。尤其是在《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许多向劳动者倾斜的条款之后,用人单位如果不通过合法正当的方式去规避风险,就可能会在该法实施后付出高额成本。
范先生单设一章专门讲授了“劳动争议仲裁中的证据采集”,既立足法律条款,又有实践操作性,笔者依据讲义、笔记和法条,加之个人理解,整理如下:
1、规章制度公示证据的采集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中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时应与职工讨论,加以公示或告知。并在第八十条规定了罚则,这就要求用人单位不但要尽到公示告知的义务,还须保存相关证据加以证明。建议讨论规章制度时由职工代表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确认,规章制度公布后由全体职工签领并传阅,以及签订承诺书表示知晓并遵守。
2、招工履行告知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建议用人单位制作《入职告知书》,写明法定的告知必备事项,由每一位劳动者上岗前确认后签字。
3、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为了能与劳动者建立信息交换的良好渠道,建议企业实施动态化管理,建立职工名册后及时更新,随时了解劳动者基本情况的变化。
4、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对此明确规定,还有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可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成为用人单位我保护的必要措施。如果劳动者不肯签书面合同,恐怕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要考虑是否继续用工了。
5、健全劳动合同文本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了九项必备条款,而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就要求用人单位不但要将合同条款加以完备,还要及时地将合同文本交付给劳动者,建议交付时一定要由劳动者签收,并妥善保留回执。
6、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了一经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用人单位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种情形,而且这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是被动的、强制地,因为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第十四条有一个排除条款——“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建议用人单位在接近强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时,向劳动者发放签约意向书,征求劳动者的意见,由劳动者来决定是否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7、审核劳动者的主体资格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了劳动合同无效的三种情形,同时第八十六条规定因合同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在用工前要严格审核劳动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职业证件,并由劳动者签订承诺书,承诺其健康状况、身份学历、专业技能真实有效,签约意思真实自治。
8、第二劳动关系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六种情形,其中第四项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而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建议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求劳动者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并要求劳动者承诺如因前述证明失实而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由劳动者自负其责。
9、发包方须承担的连带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在进行工程发包时,注意审核承包者的资质,尽量选择规范可靠、有一定风险承受力的公司法人;用人单位如果选择了个体户包工头,一旦发生工伤事故,是要负连带责任的。
10、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用人单位在这里有两项义务,一是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而是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如果此义务履行不当,在该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了罚则,所以建议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文本的归档备查制度。
平心而论,我和绝大多数人民群众一样,都是劳动者。从用人单位角度谈了些建议,是希望抑制道德风险,防范法律风险,实现劳动关系双方的良性互动,希望不会因为视角问题受到立场方面的责难。
劳动合同的心得体会篇4
目前在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如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用人单位拒签或劳动者不愿签的现象突出;用人单位随意变更、解除合同现象时有发生;对劳动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到位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造成劳动关系不和谐,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也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要改变目前这种状态、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必须不断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管理、强化对劳动合同监督检查的力度、充分发挥工会在劳动合同制度中的作用,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一、参与劳动合同的源头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参与起草、制定、修改劳动合同文本;参与制定、修改涉及劳动者利益的企业规章制度,防止用人单位利用“土政策”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分配事项进行协商,使其趋于合理、合法,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发挥集体合同对劳动合同的规制作用,进一步加强集体合同的刚性。工会要将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有机地联系起来,注意运用集体合同规制劳动合同,将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内容通过集体协商写入集体合同,规范劳动合同,全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利。
二、抓住签订劳动合同的环节,发挥稳定劳动关系的作用
目前,从业者的劳动合同知识有限,签订劳动合同意识不强,尤其是大量进城的农民工,迫切需要得到工会组织的帮助和指导。
工会要通过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向广大劳动者宣传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意义,引导从业者签订劳动合同,使其关注自我权益的维护。通过知识竞赛、咨询服务、解答疑惑等方式,使广大劳动者掌握劳动合同的基本知识,提高对劳动合同的认知度,增强签订合同意识、增强自我维护的意识和能力。
那么基层工会如何帮助指导职工签订签好劳动合同呢?首先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改变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一方说了算的局面。其次要提醒劳动者采用书面形式,使其合法权利得以保障。其三要熟悉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要具备法定的必备内容。其四注意劳动合同的字句要准确、清楚、完整、明白易懂。基层工会要在把握订立的原则、注意形式、熟悉内容、掌握国家有关劳动标准的具体规定的基础上,帮助指导劳动者认真、仔细地审阅劳动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对与劳动法律、法规相悖的内容,尤其是用人单位制定的“土政策”,更不能含糊,应及时向用人单位行政提出更正意见,然后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再签订。
三、督促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为了企业的发展活力,劳动者权利的实现,工会必须从劳动合同的履行入手,切实履行维护职责。
工会要协助用人单位做好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针对用工主体、就业方式的变化,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登记备查管理制度;对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解除、终止实行全程监督;掌握劳动合同签订和执行的动态:抓好协调劳动关系的五个环节,建立劳动合同管理的五本台账,既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变更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终止劳动合同纪录和续订劳动合同书。
要加强和用人单位行政方的联系和沟通,督促其认真履行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执行中会出现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工会主动和行政取得联系,进行沟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参与制定和修改用人单位的人事制度,对涉及用工、职工培训、晋升等事项,工会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干预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特别是对需要保护的特殊劳动者工作岗位的变更和解除、企业改制发生的大规模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工会有权提出意见。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解除的理由、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金等要依法规范。
要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企业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组织和制度,作好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各项制度的有机衔接,监督劳动合同双方尤其是用人单位认真履行劳动合同。
作好劳动关系的协调和劳动合同矛盾的调解工作,发挥好基层工会调解劳动争议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劳动合同的心得体会篇5
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这一切说明国家提倡和鼓励广大的劳动者投身于不断的革新和发明的思想,众人拾柴火焰高,当充分发挥出广大劳动者的聪明才智时,我们的中华民族才会屹立于不败之林,同样,这也是为广大劳动者提供创造自身价值,展示自己聪明才智的机会。
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这里充分显示出国家对每个劳动者的社会保障的重视,没有人能长生不老,有了保障的工作才能更加激发广大劳动者工作的热情,工作的积极性,当他们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后,我们的创造力,我们的凝聚力就更能显示出来,我们民族的腾飞便指日可待。
以上是部分劳动法的内容,在这些字眼中都可以看出,国家的政策方针均是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的,其中不乏一个领导者的良苦用心,和英明决策,从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使劳动者有保障,制定的细致、人性,中华的腾飞指日可待。
学习劳动法后的感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在1994年劳动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对员工的保护力度,提升了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的管理成本。也许有人认为这些问题是法律界人士讨论的问题,其实,在今天,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了解《劳动法》的具体内容,并且用它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通过学习,我对劳动合同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也使我清楚地知道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必须确立劳动关系,及相互之间的责权利关系等等。既然法律在这个社会无处不在,那么,我们就有必要去好好学习法律,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今后在工作过程中,更要懂得既要保护自己又不违反法律。而且做到这一条,学习法律是必不可少的。
新的劳动法相对于旧的法律更加透明,对弱势群体的倾斜要多一些,能更好的保障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的权利得到了保障,劳动的积极性自然高涨,能更好地做好自己的工作。
劳动合同的心得体会篇6
通过培训期间的学习和与系统单位工会工作人员的交流,让我对《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以及对工会管理工作的影响等方面有了深入的了解和掌握。同时,通过培训交流,也让我对新法颁布实施后,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现结合有关资料和目前企业现状,谈几点看法。
一、《劳动合同法》更加重视对员工权益的维护。
纵观《劳动合同法》不难发现,尽管其在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基础上,兼顾了企业与劳动者的利益,但其最为显著的特点在于,体现了对劳动者的偏重保护,也就是“保护弱者”意识。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意识逐步提高,这就对工会的日常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认为,首先我们要认真学习新《劳动合同法》,尊重劳动合同法,做到知法和懂法;其次,我们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在企业目前能够承受的范围内,逐渐的、有步骤的推进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既要维护好职工的基本权益,又要有利于企业健康稳步的发展。当前,我认为,尤其要坐到以下两点:
1、规范劳动合同文本的制定,为有效管理奠定基础。
2、重点关注员工解聘条款。
二、要重视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并且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在学习中注意到,新《劳动合法》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提出了特殊的要求,并且规定了企业不签订的法律责任。
新《劳动合同法》明确要求“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而我们的个别企业,由于行业特点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存在人员流动大、合同种类多的特点,相应的表现在劳动合同的签订方面,就是劳动合同签订时间短,变更频繁,甚至个别企业存在季节性用工多的特点。这就加大了劳动合同管理的难度,一方面我们要适应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遵循行业特点,做到为企业利益服务;另一方面,我们又不能违反《劳动合同法》,产生劳动纠纷。鉴于此,我认为这有四点值得我们注意:
一是“用工之日”的确定,现实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通知的时候经常使用“报到”一词,报到之日一般应理解为用工之日,所以这个词应慎用;
二是劳动者拒签合同的应对。对劳动者拒签的,用工企业需要保留劳动者拒签的证据,由于劳动者原因造成的未签合同的责任当然不应由用工企业承担。
三是对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用人单位要主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四是合理确定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和签订的次数。
三、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
新《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解除做了详细和明确的.规定,尤其是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更是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处处体现着对劳动者的保护。这在第一部分第二点“新劳动合同法更加重视对员工权益的维护——重点关注员工解聘条款”已有所提及,这里重点谈谈对劳动合同解除方式的看法。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分为以下四类类:一是协商解除(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二是即时解除。在“即时解除”时,除列示了即时解除的法定理由外,还明确了即时解除的法律义务,要求在解除时须说明理由,究竟是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还是造成重大损失而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事先应告知工会,否则,应给付经济补偿金。另外,对没履行通知义务的,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三是预告解除。在预告解除中,对用人单位预告解除的时间、经济赔偿金等做了具体的要求。四是经济性裁员。
上述四类劳动合同的解除,均有明确的解除程序、法定事由、用人单位的义务,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同时,对于违反规定的处罚也更为明确。
通过参加这次新《劳动合同法》的培训学习,我注意到该法最突出的特点是前面规定了怎么做,后面就规定了违反的法律责任,对企业的要求更高了。无疑,这对企业在新形式下如何更好的规避用工风险、尊重员工的权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公司分管工会工作的领导,我深感肩上责任重大:既要维护职工权益,也要规避企业用工方面的风险。
面对劳动法律法规日臻完善的趋势,特别是新《劳动合同法》的正式推出,迫切要求我们切实重视内部劳动关系的管理,但同时由于各单位存在各种实际情况,考虑到经济的发展水平和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全面的实施新劳动合同法还存在较大的困难,这就要求我们对于各项管理制度,尤其是人事、工会方面的管理制度的执行和工作流程的操作要做到严谨、到位,各项工会工作的开展要依法合规,要通过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公司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劳动合同的心得体会篇7
一直觉得家长干家务是应该的,直到有一天我心血来潮干了一次家务,这才体会到家务劳动的辛苦。
一个星期天,爸爸妈妈没在家,我写完作业后,无聊的在家里转了两圈,实在没什么事儿干,不如打扫卫生打发时间,说不定还能得到爸妈的表扬。说干就干,我回忆起爸、妈每次打扫卫生的程序:先扫地,再把拖把弄湿后拖地。我找来笤把,卖力的扫着,从沙发底下扫出来的几张纸被我扫的一会儿飞到这儿一会儿飞到那儿,为了把他们扫到一起我费了半天的劲儿。地扫干净了,我又洗了拖把开始拖地,湿拖把真沉,没拖几下我就腰酸背痛,休息了一小会儿,我继续拖地,终于把几个房间都拖完了,我长长地喘了一口气。
从远处看,地是干净了,可是我拖的地却湿淋淋的。接着,我朝四周观望了一下,发现电视柜上落了一层灰,我找了抹布,把电视柜、茶几、还有我的书桌、电脑桌都擦了一遍。终于大功告成,屋内基本干净了,我也已经腰酸背疼、满头大汗,并且两个袖子都湿了半截。
正在这时,爸妈回来了,看着湿漉漉的地还有狼狈的我,妈妈惊奇地说:“你打扫为什了?”我自豪地说:“我拖了地还擦了桌子。”爸爸妈妈异口同声地夸我:“你真的长大了,知道干家务活了,太好了!”妈妈又补充说:“下次把拖把拧干点地就不会这么湿了!”听了爸爸妈妈的'话我心里可高兴了。
这次家务劳动让我充分地领略了爸妈平时的辛苦,的确,他们既要上班还要做这繁杂的家务,真是太不易了,今后,我一定要多干力所能及的事,尽量减轻他们的负担。
劳动合同的心得体会篇8
“太好啦!”“太好啦!”你听,同学们都非常高兴,你猜,同学们为什么这么高兴?原来是一年一度的暑假悄悄地来临了,我们又要进入假期了。
今天,我早早地其了床,起床后,我发现妈妈正要洗衣服,我想:老师说过假期应该帮助爸爸妈妈干家务。想到这里,我跑道妈妈面前说:“妈妈,我来帮您洗衣服吧!”妈妈笑着说:“正好我要出去,那你帮我洗吧!”。我听了,愉快地答应了。
我先做准备工作。我先把一个盆子拿了过来,又拿点洗衣粉,再把要洗的衣服拿了过去。
我拿了一件我的衣服开始洗,我先把衣服放在装满水的盆子里,又放进了点洗衣粉,我想:这么点洗衣粉一定不够,要不一边搓一边放洗衣粉吧。于是,我一边搓一边洗衣服,盆子里堆满了泡沫,好象小朋友正在吹泡泡。我心不在焉地左看看右看看,过了一会,我一看放了非常多,怎么办?我只好赶快把衣服拧出来,用清水涮了很多次,总算水清了。我赶快把衣服搭了。我在搭衣服的.时候,我发现衣服上有一个油点,我想:该洗还是不该洗,这时候我心理出现了两个小人,一个说洗,一个说不用洗。我看了看衣服,衣服好象说:“你没把我洗干净,你真是个小马虎。”经过我的思想斗争,我又把衣服耐心地重新洗了一遍。我看到经过我洗的衣服那么漂亮,我感到非常自豪。
我通过这件事情,懂得了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应把它做认真作仔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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