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就像一面棱镜,让书中的思想经过不同读者的解读折射出多彩的光芒,为了让读后感更有深度,我们可以进行跨学科的分析,以下是吾发总结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优秀的读后感1000字8篇,供大家参考。
优秀的读后感1000字篇1
本周看完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小说,今天又把电影版的小说也看了一遍,选择这部小说,还是因为它是财经主持人芮成钢在一档节目中提及的,说这是一部不错的小说。今天看完后,果真不假。
这部原着小说被选入美国高中语文教材。所以在美国,但凡受过中学的人,没有不熟悉这个故事的。作者菲茨杰拉德(简称菲氏)创造了尼克。卡拉韦这一角色,他既是叙事者,又是故事中的人物。有了这样一个“身兼二职”的人物,也使作品具大的客观性,效果更集中。
1922年春天,尼克离开中西部来到东部,偶然住在了富豪盖茨比的隔壁。他发现盖茨比的巨型豪宅中日夜欢歌纵饮,而他本人却心事满腹,总隔水凝望对岸住所夜里闪耀的绿光。因为那里住着他初恋的爱人黛西。盖茨比走过漫长的道路才站在这豪宅的草坪上,他第一次认出黛西家的绿光时,觉得自己的梦似乎近在咫尺,几乎不可能抓不到。他没想到,其实那个梦早已离他远去,把他抛在后面,抛在这个城市后面那一片无垠的混沌中……
在故事开展的整个过程中,尼克只记事,而不作评论,他对盖茨比本人及其生活态度一直抱着矛盾的心态,既吸引又反感。但是在故事结束时,他又站到了盖茨比这一边。他赞美他,认为汤姆等等一伙人都比不上他。盖茨比所迷恋的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起和盖茨比一样的梦想,她不过是一个以享乐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
盖茨比本人也是咎由自取,也许他并不是什么上帝之子,有的只是某种了不起的品质,即为自己误导的梦想顽强拼搏的意志。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同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得到它,然而并没有赢得它。最后,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情妇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多么可悲啊!盖茨比一心向往的未来已经不复存在,他那个在农业社会培育的梦想?美国梦已经烟销去散。
虽然这部小说的结局带有怀旧伤感的情调,但我们也能感受到作者菲氏所在的美国当时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完成,原来的价值观念和生活准则都必须改变。不管他的梦想如何高尚,带有“美国梦”的特色,但它是荒诞的,城市中无美可言,而出自盖茨比的柏拉图式自我观念中的美也是不可企及的。
以前,我对美国梦都只有一个很模糊的概念,直到看到《了不起的盖茨比》葬礼上,盖茨比的父亲小心保管的那张少年盖茨比认真执行的日程表,我突然领悟到,所谓美国梦,就是只要你努力,你就可以过得更好。自诩为上帝之子的盖茨比,坚信自己命里有非凡的安排。他是愚者中的愚者,也是勇士中的勇士。他是真正以梦为马一路披荆斩棘的人,他当然了不起。
其实我个人认为,盖茨比的思想很适合当今社会,给自己制定时间作息表,这是为了达到自己想要达到的目标。但是可能在当时那个年代并不适用。
刚刚也看完了改编的电影,对比后你就可以在电影中随处捕捉到渐行渐远最终骨肉分离的差异之处。小说中很多内容包括人的心理特征都没有在电影中体现,所以还是看原着小说更有体会,更能感受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
优秀的读后感1000字篇2
寒假里,我利用课余时间,完完整整地把《三国演义》看了一遍,《三国演义》讲述的是东汉政权瓦解后三个国家三足鼎立,相互牵制并发生战争,最终司马昭结束三国分裂状态,统一中国。在这本书里,有很多人物都是人中龙凤,聪明并且骁勇善战,但是,我最佩服和欣赏的人是诸葛亮。我对他真是赞叹不已。
诸葛亮是个将才,在军队中起到很好的领导作用。有一次他带着五千骑兵去送粮草,突然斥候赶来报道说,司马懿带领了15万大军,向西城蜂拥而来。诸葛亮身边没有可用之大将,只有2500名老弱残兵驻守城中。他身边的几位文官听到这样的紧急军情急得团团转,不知所措。但是诸葛亮却传令:“将旌旗尽皆隐匿,打开四个方向的城门,每个城门里派20名老兵打扮成农民的样子打扫街道。”他自己便携带着古琴和两位琴童,微笑着坐在城楼上弹琴。司马懿的军队来到城门前,看见大门敞开,反而起了疑心,怀疑诸葛亮是诱敌深入,不敢进城,他们担心城内有埋伏,于是反而退兵40里地。这就是著名的三十六计之一——“空城计”。“空城计”是诸葛亮利用司马懿多疑的性格特征,做到了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更重要的是,这次空城计考验了诸葛亮和司马懿所能承受的心理压力,诸葛亮完胜司马懿。
诸葛亮不仅聪明,而且还非常忠诚。《三国演义》中白帝城托孤这段故事说的是当时刘备病危,召诸葛亮和李严托孤。名为托孤,实为禅让,君王之位有德者得之。诸葛亮哭着说发:“臣敢竭股肱之力,效忠贞之节,继之以死!”这里展示了诸葛亮对刘备以及他儿子忠贞不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决心。在我看来,诸葛亮是一个非常有能力一统天下的人才,但是他没有野心去取代刘禅,反而是一心一意地辅佐刘禅,他的忠心日月可鉴,这让我非常佩服。
最后,诸葛亮的聪明才智也让我大开眼界。古代没有汽车飞机可以快速运输各类军需用品,在人力不足的情况下 ,诸葛亮发明了木牛流马,书上木牛流马的介绍:方腹曲头,一脚四足,头入领中,舌着于腹,载多而行少。从书上的叙述来看,木牛是相当于发动机的设备,流马只是个装载东西的设备,相当于汽车的车厢。在蜀地行路难的实际地理环境中,木牛流马为蜀军运输粮草做出了很多贡献。诸葛亮还自己设计了诸葛连弩,平常的弓箭只能一次射1支箭,诸葛亮改装设计后的连弩,可以连续发射10支箭,大大提高了蜀军的战斗力。
诸葛亮聪明又忠诚,而且有很强的统帅指挥本领,他是千古以来不可多得的人才,所以才能在历史的长河中流芳百世,值得我们后辈学习。
优秀的读后感1000字篇3
一部古老的神话故事,但却引起了大多数人的喜爱,那就是《西游记》。小时候,我只是看动画片。但现在,我不仅看与读,而且还学会了思考。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的神话故事。这一路上,他们求取芭蕉扇,翻过火焰山、三打白骨精历经了千难万险,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妖魔鬼怪的阻挠,终于取到了真经成了仙。这本书通过这些故事,体现出孙悟空不达到目的不罢休的追求精神。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历了九九八十一个磨难让我想到了它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让我觉得自愧不如。记得小时候,我与父母一同登山观景,我兴奋极了,本来说一定要爬到山顶。好不容易爬了一小时,我们离山顶已经很近了,可我听登山的游客说景色并没有那么好,再加上我已经汗流浃背,望望山顶,我便坐在亭子里开始打起了退堂鼓,不愿再爬了。后来,听父母说,站在山顶,就如站在仙境中一般是啊,每个人的审美观不同,何况我怎能轻易放弃了自己的目标呢,也就等于放弃了我之前所挥洒的汗水!山顶就离我那么近,可我还是错过了!我应该像故事中的师徒四人一样,要持之以恒,不半途而废,正所谓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执着的像着自己的目标前进,相信未来的一天,我也能够取得那传说中那属于自己的真经!
今天,我读完了《西游记》这本书,我很喜欢它,它给了我无限的乐趣。
说到这本书,给我感触最深的是孙悟空这个人物,他英勇顽强,作战勇猛,顽皮可爱,爱憎分明;尤其在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中,当白骨精第三次变成了一个老公公时,当唐僧猛念紧箍咒时,他忍着剧痛,为师父打死白骨精,更体现了他对师傅无限的爱。
当然,说到孙悟空,不得不提起他的兄弟猪八戒。他虽然有些好色,贪吃贪财,却又无时无刻,不停地照顾师傅,当孙悟空身体不舒服时,他就细心地关照师兄。
师徒四人中,最朴实,最善良,最勤劳的,就谁是沙僧了,他当两个师兄身体不好时,照顾得也可以算是无微不至。当然,他也是师傅最好的徒弟。
那么,说起唐僧这个人,他虽然有些固执,好坏不分,但他一心一意取经,不贪财,不贪色,善良体贴。
给我感触最深的故事,就要数乌鸡国辨妖了,尤其是后半部分,孙悟空忍痛辨出妖精当唐僧念过紧箍咒后,他已头痛不堪,但依然忍着疼痛,帮助两位师弟除妖。
大战红孩儿是我最喜欢的故事,当红孩儿用三昧真火把孙悟空烧得痛苦难堪时,又被龙王的凉雨水激了一下,激得他腰酸背痛,腿软筋麻,但他在被师弟救回时,仍是想着师傅,丝毫没有顾虑到自己的身体。
?西游记》是一部很好的书,推荐大家去看,看我国古典名著,传扬优秀文化!
优秀的读后感1000字篇4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四大名著之一的书是西游记,老师带我们交流西游记,小朋友们高高兴兴迫不及待去交流西游记,小朋友们看完了西游记都有说不完的话,非常兴奋的在交流。
这本书讲的是唐僧和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师徒一路上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我读出了他们的不畏艰险、锲而不舍、团结一致的精神。也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想要办成一件大事,必须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
有一天,唐僧师徒来到一个庄院,觉得虽然时值三秋,但非常炎热。一问才知道,这里叫火焰山,山上火焰八百里,无人能过。庄主告诉他们,如想过火焰山,只有去翠云山芭蕉洞的铁扇公主那里借芭蕉扇,用芭蕉扇去扇,才能灭火。孙悟空到了翠云山,得知铁扇公主是牛魔王的之妻,名叫罗刹女。孙悟空大惊:又遇上冤家了。当年收伏她儿子红孩儿,现在又遇上他父母,他们怎肯借扇子......悟空硬着头皮来看铁扇公主。铁扇公主怒斥悟空不该收伏红孩儿,并提剑要报仇。悟空任她砍了十几剑。铁扇公主见伤不了悟空,怕了,要走。悟空见她不肯借扇,就掣出铁棒,与她打了起来。铁扇公主见不能取胜,去取芭蕉扇。一扇将悟空扇出老远,一直翻滚了一夜,天明时才落在小须弥山上。悟空向住在这里的灵吉菩萨求救。悟空带着灵吉菩萨送的定风丹,又回到翠云山。铁扇公主与他斗了几回合,手暖力乏,又取扇子向悟空扇去,悟空竞岿然不动。孙悟空变成一只小虫子落在铁扇公主要喝水的杯里,孙悟空马上的飞到杯子里,钻进了铁扇公主的碗里,铁扇公主喝下这杯水感觉很难受,原来是孙悟空变成一只虫子飞到我的肚子里,铁扇公主让孙悟空出来,孙悟空就是不出来!孙悟空说:“你想让我出来,那必须把芭蕉扇给我。”只好给了芭蕉扇,铁扇公主给的是一把假的芭蕉扇,害的孙悟空扇山火的时候给烫伤了,孙悟空才知道是一把假扇子。孙悟空又变成牛魔王到铁扇公主那里去骗来芭蕉扇,后来被牛魔王知道了,追上孙悟空,两人在空中大战,天上的神仙纷纷来帮助悟空镇住牛魔王,取得了芭蕉扇连扇了七七四十九扇把火给灭了,扇子还给了铁扇公主。师徒继续上路取经。
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喜欢他的善良、调皮、机灵、法力无边,对各天神说话时的直白、对兄弟、师傅和猴子猴孙的真诚。在唐僧师徒四人中,孙悟空经常第一个发现妖怪,可是他的师傅唐僧却总是轻易地被那些装扮成好人的妖怪欺骗,而对打死妖怪的悟空念紧箍咒作为惩罚,甚至不听他的解释把他赶走。但是当八戒又来找他帮忙时,他一听到师傅有难,就不记前嫌、义无返顾地跑去救师傅。
优秀的读后感1000字篇5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尼·阿·奥斯特洛夫斯基的著作,后来,改写的是关中珥。
这本书的主人公名叫保尔·柯察金,它具有自强不息、信念坚定、意志刚强、勇斗病残、百折不挠、奋斗到底的精神与品质。
保尔出身贫寒,妈妈在税务官家里当厨娘,虽然从早忙到晚,但还是对保尔十分关心、爱护。12岁之前保尔在虚胖的神父那里上课,他们两似乎是天生的仇家一样,神父总是找保尔的麻烦,往往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他就把保尔撵出教室,一连几个星期不让保尔上课而让他站墙角,并且从此不再向保尔提问,导致保尔考试不及格需要重考,当我看到此处时,我真为保尔打抱不平,并且对神父易怒、爱记仇、斤斤计较、专横、独裁的个性嗤之以鼻。与此同时,我也十分庆幸我现在遇到的都是好老师,都是处处为学生着想的老师,所以,我想我以后应该更加努力学习,以表达对老师的感激之情。
后来,保尔12岁的时候,因为神父的关系,没学到多少知识,所以,只能去洗碗间里干活,卖劳力了。在哪里保尔没有一天是开心的,直到保尔的哥哥阿贝焦姆回来并且告诉保尔他可以去发电厂干活时,他才高兴起来,当时他紧紧握住哥哥的大手,用来表达他的喜悦与感激之情。此时,我终于体会到文化知识与学习的重要性了,没有知识你就只有去干苦力,所以,我以后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孝敬爸妈。
保尔渐渐长大了,一天,他在湖边钓鱼时认识了林务官的女儿冬妮亚。他们每天都在一起聊天、看书、玩、散步,最后竟然互相喜欢上了。因为冬妮亚一点小姐的娇气、架子都没有,很开朗,而保尔也很开朗,所以,当时,我认为他们应该是一对,可是在看了后面的文章后,我才明白过来他们是不可能在一起的,因为他们是不同世界的人,保尔仅仅因为冬妮亚和他不喜欢的人交朋友,就发火了,之后又因为两个人都十分要强,所以,就互相不理对方,最终就戏剧化的分开了。这时,我想我以后一定要宽容一点,因为宽容也许会使我与朋友们相处的更加和睦。
之后,保尔因生病而双目失明了,可是他不放弃梦想,他用几块挖出几条长格子的硬纸板写了一部中篇小说:《暴风雨所诞生的》,这部小说描述的是英勇的科托夫斯基骑兵师。但是不幸的是在第一次寄稿给好友看,好友回稿时稿件被弄丢了,于是保尔十分气愤,但是这并没有用处,于是想通了的保尔就在邻居亚历山大的妹妹加莉亚的帮助下又写了一遍,写完后他直接把稿子寄给了列宁格勒,很多天后,终于来信了,电报上只有寥寥数语:小说大受赞赏。即将出版。祝贺成功。此时,保尔的梦想终于成真了!
保尔的经历告诉我只要努力去奋斗,去尝试,有勇气就离成功不远了,梦想也许就能成真!
优秀的读后感1000字篇6
向来喜欢读励志的书,不仅仅能够洗净心中因现代的生活压力和快节奏积淀下的灰尘包袱,简便上路,更能够使心灵得到放松升华,从而更加热爱生命,生活,更加坚强的应对生活中的坎坷和艰辛,更加真切用心地体味生命的真谛。生命仅有一次,难道我们不该做最好的自己吗?仅有这样,当我们回首走过的漫长人生道路,才会无所遗憾。
?做最好的自己》这本书极好之处便在于,它帮你更好的理清了这个目标、这个过程,好书的魅力便在此:医治你心灵的创伤,解答你心头的疑问,在你迷茫痛苦犹豫不前时,给你重新上路的勇气和决心。
首先我们要有很好的人生态度和哲学,态度决定一切,决定着自己的想法,自己的.决定,自己的行动,自己的感受,从而也就决定着我们自己的人生。书中讲到“拥有进取乐观的态度,乐观应对人生。有勇气改变能够改变的事情,有胸襟理解不可改变的事情,有智慧来分辨两者的不一样。”短短几句话却道出了欢乐人生,做真实自己的真谛。话虽简单,却需要智慧和勇气来执行。
其次是自己定位,自己认识十分重要,应当说是人生最重要的第一步。如果我们连自己都无法认清,还怎样去认识别人、认识世界、创造世界呢?如果感到迷惑了,感到痛苦了,那么很有可能把自己丢了,或是自己没研究到内心的需要,可是它还是深深的藏在我们的内心深处,它在呼唤着我们,渴望着我们的重视。有了很好的自己定位,就能够制定与之相适应的目标了。当年周瑜被诸葛亮气死,就是没有通达这个道理,没有给自己一个很好的定位,不是既生瑜何生亮,而是上天生瑜有瑜存在的理由,而生亮又有亮存在的道理,人和人之间是没有可比性的,任何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找到自己的位置,兴趣和努力的方向,瑜岂不也乐哉?
书中阐述了几个成功的要素:进取、同情心、自信、自省、勇气、胸怀,包括所讲的:只要是对别人有用有益的事就会感到欢乐和幸福。这其实是一个人高尚品质和修为的表现。厚德载物,厚德才能载的起生命的重量,载的起欢乐和成功。一个人仅有具备替他人、替社会研究的善心,才不会局限于自己狭隘的小世界里,才能对事情拿得起放得下,才能享受内心充实、平静祥和。成功的定义不是一夜致富,不是获得不义之财,不是暂时在某个方面占了所谓的优势和便宜,那是狭隘的暂时的心理满足而不是成功。成功是做最好的自己,做对他人有益的自己,从中收获的喜悦、幸福是最美的体验。
“最好”这两个字代表今日和明天的自己比昨日的那个我更出色、更自信、更提高,也就是不断攀爬属于自己的成功之路的阶梯,一步一步接近人生的成功高台!
优秀的读后感1000字篇7
?史记》是我国伟大的史学家司马迁所著。它记载了上起黄帝下至汉武帝两千多年的历史,在《史记》之前,中国的历史书只有两类。一种是编年体史书,而另外一种是国别体史书。《史记》则开创了中国史传文学的先河,创立了纪传体这一文学体裁。鲁迅将《史记》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由此可见《史记》地位的重要性以及它经典的内容可以与《离骚》相媲美。
读过《史记》,我从中深切体会到了作者的那种思想。他将自己的感情完全倾注到自己所创作的作品中去。由于《史记》的大部分是作者忍受宫刑这一巨大屈辱所作,因此从整体上看《史记》饱含着作者的爱憎之情,尤其是对于一些悲剧人物。
拿《项羽本纪》为例:司马迁将项羽政治上的幼稚描写得淋漓尽致。例如在鸿门宴上,项羽本有机会将刘邦捉住,并将刘邦除掉。但是项羽却仍把刘邦视为自己的知己,认为刘邦还是自己的友军,自己的好兄弟。但他殊不知此时刘邦已是与自己争夺天下的敌人。因此放走了刘邦,而当刘邦逃跑的消息被项羽一方得知时,范增十分恼火,说了“庶子不足以为谋”这样愤怒的话,并将刘邦送与自己的礼物用剑剁碎。而项羽却不以为然,将刘邦送与自己的礼物安然的收好。丝毫没有意识到刘邦的危机。并且在刘邦的一番阿谀奉承之下,将自己要杀刘邦的念头早已抛到九霄云外。作者通过范增等人的态度将项羽没能把刘邦除掉而充分的表现出了作者对项羽的失望,对刘邦的溜之大吉表现出了作者十足的憎恨。而当作者在描写项羽乌江自刎之时,作者对项羽的那句“天将亡我”又表现出了作者对项羽的惋惜与绝望。其实项羽是有机会生存的,他完全可以度过乌江,重整旗鼓。但他却早已是“无颜见江东父老”。因而项羽唯心的说出了“天将亡我”这样的话。让司马迁以及我们后人对项羽的丧生感到扼腕叹息。
同时在《史记》中的《季布列传》中,作者将自己的遭遇同季布在朱家当奴隶一事进行了深刻的“托物言志”。在《季布列传》中司马迁写到:“以项羽之气而季布以勇显于楚,身屡典军,搴旗者数矣,可谓壮士。然被刑戮,为人奴而不死,何其下也!彼必自负其才,故受辱而不羞,欲有所用其未足也,故终为汉名将!”在这里,季布与司马迁的遭遇似乎有些相似。季布在朱家为奴,日后成了汉的名将。而司马迁自身忍受着宫刑这一巨大屈辱,日后写成了《史记》,成为伟大的史学家。
在《史记》中,作者还语言犀利,文采斐然,表达了自己“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的生死观。因此,在读过《史记》之后,我认为我们应该学习司马迁的那种忍辱负重的精神。不仅做事要脚踏实地,还要淡泊名利,最终成就自己的“大业”!
优秀的读后感1000字篇8
说实话,读这本书,没有与之产生共鸣。原因可能是自己没文化,不了解故事的历史背景。另外这个故事的荒诞仿佛现在又在中国发生着,好像又很熟悉,因此没感觉惊讶。天天发生的事,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如果把它当作一本爱情小说看,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故事又不是那么罗蔓蒂克。如果把它当作一本社会小说看,批判社会的精神又不是那么犀利。它也不是一本自传体小说,虽然故事由第一人称叙述,但却讲着别人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1920年的纽约,在當時,經濟飛速發展,流行爵士樂、輕佻文化、販賣私酒、犯罪率高,都在小說中刻畫出來。看看,这不就是当下的中国。
男主人公盖茨比在纽约长岛有一处超级大的的庄园,每天灯红酒绿地举办着各种宴会聚会,客人来自全纽约,很多人根本不认识盖茨比,或者从没见过盖茨比,因为盖茨比很少公开与大家见面,很多人就像故事的叙述人尼克一样,不知道盖茨比长什么样。但是他们仍然乐此不疲地到这里来享乐。盖茨比这么有钱,他就这样奢侈无度地浪费着,他为了什么呢?
原来他是为了追求真爱。他去当兵前认识了故事的女主人公黛西,两人相爱,但因为要去当兵而被迫分开。盖茨比去当兵了,而黛西把自己嫁出去了,嫁给了一个她不爱的人。黛西现在就住在盖茨比的庄园对面,隔海相望。盖茨比希望与黛西再续前缘。他希望通过自己奢迷的放荡的狂欢聚会吸引黛西的注意,让她回心转意。
黛西的生活其实并不幸福。她不爱自己的丈夫,而他也有自己的新欢,并频繁与自己的情人约会。
黛西终于通过故事的叙述人,也是她的表弟再次见到了盖茨比,两人重归于好。这件事情被黛西的丈夫汤姆发现了。雖然湯姆自己也有情婦,但他還是對妻子的出軌倍感憤怒。湯姆逼迫大家前往紐約市,在廣場酒店的套房裏與蓋茨比對峙,告訴他二人间的故事是蓋茨比所不能領悟的。不僅如此,他揭露蓋茨比販賣私酒,從事其它見不得人的勾當,才得到了今日的财富。黛西感觉自己无法承受,只想离开,湯姆叫蓋茨比驱车送她回家。
尼克、湯姆驅車回家时經過“灰燼谷”,發現湯姆的情婦默特爾被盖茨比的车了。事後,尼克從蓋茨比那裏得知是黛西在开车,但蓋茨比不愿揭发自己的爱人。默特爾的丈夫喬治誤以爲車主就是自己妻子的情人,對此展開搜索。湯姆誤導喬治,後者發現車主是蓋茨比後,來到豪宅,開槍行凶,隨後自盡。尼克爲蓋茨比舉辦葬禮,看破了東部的生活方式,回到了中西部的老家。
故事有些荒诞,但是又好像在现实生活中上演。这个故事在1920年的美国曾经上演过,如今又在中国的土地上上演着。多少富豪每天花天酒地,家里有个看家却不爱的老婆,自己还在外面招惹情妇,又容不得自己的老婆移情别恋。多少人崇拜金钱,不择手段的挣钱,而没有了生活,并丧失了人生的目标。在爱情,家庭,金钱面前,人们变得面目狰狞。
本书的电影拍的好像还不错,找机会一定看一看,说不定比小说好看。
优秀的读后感1000字8篇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