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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讲座观后感篇1
一位老人到超市买东西,随手把一个电池放进了衣兜里,出来没有交钱,于是被超市的防损员带到一间小屋里,防损员逼迫老人填一个单子,老人一再说“我给忘了,我把钱交上不就完了吗”,防损员还说了什麽“几十岁的人了,不要脸”,最后老人突然倒地,防损员却误以为老人在装病,结果延误了救治时间,最终导致老人死亡。那个老人把电池放进衣兜不能说明就是偷窃,好多人都把小东西放进衣兜,购物车的缝隙太大,很多小物件会漏下去。老人也许就是想到这点才把电池放进衣兜的,毕竟年龄大了,所以就忘记交钱了。这种事不能怪防损员,他们是有擒贼指标的,有的超市规定每个人一个月要抓10个贼,完不成任务就扣奖金。有的防损员抓到一个小偷后会兴奋的念叨“终于抓到一个” 我觉得老人真的很可怜,退一步说,就算老人真的是一时起了邪念,那麽超市真的就有必要这样对付偷窃者吗?
在近日收看的几期央视《今日说法》中,涉及到我们人民-警-察的某些人事表现,给人一种非常压抑、忧郁的感受。仅举几例:
爱在8月27日《追凶19年》中,19年前农民妇女何爱红的丈夫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刺身亡,报案却遭遇冷漠,此时有人投案自首,民-警却不认真究查他为何自首?与真凶有何关系?结果很草率地把人放了,结果错失了办案良机。公安靠不住,何红历尽艰辛自己追凶19年!终于在异地找到真凶时,她拾急慌忙地赶回去再报案,不料想公安人员竟说:几年来领导不断地变换,侦查员也不断地更新,这个案子不可能重新再查了。
在9月8日《追捕进行时》中,郑州市民胡广兴由于身份证号码与一名网上通缉犯的相同,结果几个月内分别被本市三家基层警方分别反复地抓了放放了抓。三家接受同一个市局领导,三次抓人也都在相同的地方,竟然彼此之间就不沟通和交流!算官僚渎职?还是算荒唐可笑?有资料显示,由于种种原因在全国估计有近百万人身份证重号,那么要以这三家警方的态度办案,就不知该有多少人要遭遇如此厄运呵!
在9月10日《寻女》中,陕西被骗女子小霞失踪后,其父母找警方寻求帮助,却被派出所拒绝。自己四处探寻无着时有人捎信说在山西某地,赶到去屡次扑空(人被转移),在山西报案还是遭遇派出所拒绝。历尽艰辛,小霞的父亲差点哭出声来,一个素未谋面的人能反复尽心地帮助他,而两地的警方却几乎无所作为。
法律知识讲座观后感篇2
在法律安全方面,我们常常忽视,认为我们都懂法,不需要注意,但高智商犯罪却又屡见不鲜。苏联家苏霍姆林斯基曾经说过:高校将一个无知的人送到社会,就是给社会增加一个危险分子。时代呼唤英才,希望在与青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大学生的参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大学生去奋斗,所以,法律安全知识的普及也不容忽视。
公民越来越重视自身的人格尊严,坚决同侵权行为作斗争,不惜诉诸于法律。所赔偿不仅仅是物质金钱,更有公开道歉的行为,这就是说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地增强,握着法律武器,向违法犯罪现象进攻,人们已树立了社会主义法律观念。为了给社会减少一个危险分子,高校就要将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人送到社会为此高校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对其个人的成长,中国的法制化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
高校为了使其培养出来的大学生能够适应法制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就必须重视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学校是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场所,但仅靠学校的是远远不够的,它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一个长远的规划和具体的安排,它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社会工程。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要把家庭、学校、社会、心理紧密结合起来,与国家的各种建设规程同步进行,形成良好的法制大环境,才能为社会输送具有较强法律意识的跨世纪人才,才能促进我国的现代化建设的繁荣与发展。
人生如同一张白纸,我们成长的过程就是在给这张白纸着色的过程,我们走的每一步都会留在这张人生的纸上。 有的人留下的是一张色彩斑斓的纸,上面满是绚丽的图案;有的人留下的则是灰暗一片;更有的是还没来得及在这张纸上添满色彩,这张纸就早早飘零!
法律仿佛是一张无形的网,看似虚若无物,无声无影,但却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当一个邪恶的念头刚刚闪过,法律无形的双手便悄悄地靠近,当法律有大网在你身后展开,这就说明你触碰了法律的底线。
法律是冷酷无情的,它决不会因为你后悔了,或者是你不知道这样做是犯法的而不惩罚你,谁触犯了法律谁就必须要接受处罚。所以说要使人生走得辉煌灿烂就必须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不要为一时的.冲动而做出犯法的事情令自己悔恨终生!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学好法律知识,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大学生吧!
法律知识讲座观后感篇3
由学校组织的一年一度的法制讲座如期而至,其是“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中国人都知道,从1840年开始,英国向清朝引进大量鸦 片,吸食过大量鸦 片的中国人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直至清朝灭亡,这种毒害仍在继续,甚至逐渐向全世界蔓延。由此可见毒 品的危害一斑。
”如今,吸毒的人不只是中学生,就连小学生也加入了这个行列。“这句话是杨顺德警官的演说词。当时,我着实被这句话吓了一跳。冰心奶奶说得好:”游人不解春何在,只拣儿童多处行。“小学生正值朝气蓬勃、清纯可爱的一代,他们仿佛是清晨的朝阳,充满希望;他们是祖国的期盼,拥有大好光明的前途。可是,如今却被”黑暗“慢慢侵蚀,如不及时制止,岂不是出现亡国的危机,怎能”任性“下去……
记得,在接下来的演讲中,杨顺德警官诉说了一件亲身经历的故事。顷刻间,轰动全场。讲的是:一个吸毒者想戒除毒瘾,于是寻求家人帮助。一次家人出去工作前将吸毒者的双手绑在床角的柱子上,没想到,吸毒者犯毒瘾时,脑袋神志不清,像发了疯的疯牛,卖力的挣脱束缚,竟然拖着床,找了把刀,却不小心砍掉了自己的手,又疯疯癫癫冲去阳台,坠落,当场身亡……
只是一件惨痛的血的案例啊!只是赤 裸裸的告诫:毒 品,不是什么好东西。它只是在一点一点掠夺你人类的理性,使你成为野蛮的猛兽;它只会夺走你的大好前途和你感受人生的机会。都说”父母是家里的顶梁柱。“”孩子是父母的希望。“对于一个家庭,无论是哪位家庭成员走上吸毒的道路,都是对那个家庭沉重的打击,而且吸毒不仅加重了社会负担,还败坏社会风气。总的来说,吸毒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国家都是百害而不一利的。
所以”珍爱生命,远离毒 品。“希望我们共同努力,洁身自好,遵纪守法,出门在外处处留心。希望我们能健康快乐的在祖国的蓝天下成长,并在不久的将来成为国家之栋梁,社会之人才,老师、父母之骄傲!
法律知识讲座观后感篇4
星期四,我们六年级全体同学在学校的多媒体教室听了一堂生动有趣的法制讲座,主讲人是朱庭长。
首先,朱庭长用一个案子我们,让我们认识什么是犯罪,不要轻视犯罪。她告诉我们,有几个学生,因为心中烦闷,经常半夜三更在大街上转悠,有一天见来了个人,就把那个人打了一顿,还抢了些东西,自以为很威风,实际不知道已经犯了罪。这件事,让我们明白了,任何违法的事不管作后多威风、好处多,都不要做。
当我们都认识到犯罪就在我们身边时,朱庭长又我们要认真学习。
这个案子的主犯跟上次不同,他十六岁以前已经作恶多端,因为父母在外打工,自己又辍了学,所以没人管,经常偷自行车、电瓶车。被捕是因为打架,把一个以前的同学打伤了,如果他认真学习,不辍学,说不定成绩优异。
听了上面的案列,我顿时明白了很多,以前,我以为犯罪离我们很远,现在我才知道犯罪离我们近在咫尺,就拿最遥远的吸毒来说,平时可能满不在乎地说:“那是意志最不坚强的人干的,我是绝对干不了的!”但是听了朱庭长讲的案例后,我不敢不把它当一会事儿了,平时,我在电视上看的都是国际大案,心中不免有些自己犯不了罪的想法,现在知道了,甚至是故意把一个人打青,就可以判刑。
朱庭长讲的一个又一个真实的案子,让我们明白了太多东西,受益非浅。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我们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我们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尤其是我们青少年.由于这方面的原因,我校请来了派出所的两位所长给我们全校师生上了一节关于青少年犯罪的课。
法律知识讲座观后感篇5
今天下午,同学们在学校的安排下,聆听了我校法制教导员的法制讲座。时间虽只有短短的一个小时,但我的感想却颇多。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
如果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便是证明。
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才干的时期,可塑性很强。但明辨是非的能力不强,意志脆弱,自控力不强,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一步步走上不轨之路。
虽然我们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但也时常受到侵害。现在尽管有老师家长的保护,但他们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呵护着我们,况且总有一天我们会离开父母,离开学校,踏入社会,独立生活的。所以,自我保护也就成了我们中学生防止自身受到伤害的必要措施了。
为了避免同学之间产生矛盾,应该严于律己,不能自己去惹事生非,挑起事端,导致别人对你的不满,轻则吵架,重则就会出现结伙斗殴,事故也会随之而发生。到时,不仅会给自己的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还会使你受到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灵的折磨,后悔也来不及了。
相反,如果同学们都尊重别人,互相谦让,真诚待人,你也会因尊重别人而受到别人的尊重,这样,同学之间不仅会建立起真挚的友谊,我们的校园也会呈现出一种欣欣向荣的文明景象。
这次法制讲座给我们上了很好的一课,使同学们深深感悟到遵守校规校纪的重要性。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当代中学生吧!
法律知识讲座观后感篇6
20**年4月29日晚,我们又进行了一次村务助理员的培训,法律知识讲座由刘云刚律师主讲,他向我们讲了两个方面的法律知识,劳动合同法和消费者协议法。
劳动合同法,从劳动者的角度看刘律师教我们从以下六个方面看问题: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二,试用期及其待遇
三,违约金规定。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五,补偿金,赔偿金的规定
六,劳动者的法律责任
听了许多案例,也听了许多故事,更看了许多事实,我觉得法律是每个人必须要明白的,这不仅仅是人的一种需要,更是一种保护自己的手段,在刘律师没讲过之前我就不会知道社会上有这么八大恶习,他们分别是1,用工不签订合同2,企业自定规章制度3,劳动合同一年一签4,拒签无固定定期合同5,提供房车设服务期6,试用期工资随便给7,违纪辞退何患无辞8,终止合同不作补偿,这一切在平时以及真正执行时没有人认为这已经触犯了法律,但是现在我知道了,我知道了自己应该用自己的合法权益为社会做应该做的,保护自己和他人的权益。
做为一名消费者,基本上到了任何一个地方都脱不开消费者这个身份,从一出生就是,直到现在,所以我们就更需要在这方面懂得法律,用法律围护自己的,帮助自己,也帮助他人。
再从村务助理员的角度去看这个问题,我觉得这更有必要学好并且更深的了解,因为我们接触的都一群需要关心需要保护的人,但是我们不能违法,所以学习一些生活中的常识法律来帮助周围的人这个很值得做,晚上我也听的特别认真,我希望在以后有机会的情况下我也出自己一份微薄的力量帮助一切需要帮助的人。
法律知识讲座观后感篇7
今天在法律频道看了一个法制节目,内容是法制的讲座,详细的说明了造成青少年犯罪的因素。
警官讲的其中一个事例是这样的。有个男孩逃课是家常便饭,屡劝不改,后来索性辍学了。又结交了一些不务正业的街头小混混,整日游手好闲,从家里拿钱消费。其母只好托亲戚给他找了份工作,可他不领情,仍旧宅在家里,并从花鸟市场买了一只兔子回来,整天窝在家里,想宝贝似的照顾它,母亲没有给他好脸色看。有天他回家,看见笼里的兔子死了,他泪流不止而且以为是他母亲蓄意杀害的。他心里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决定为兔子报仇。那晚他母亲下夜班回来,他残忍的将她杀害,并抛尸山野。
为什么会将自己的亲生母亲杀害这是天地不容,大逆不道的,根本就失去了人性,可是他又为什么会为一只兔子的死而哭泣呢?又有谁替他想过?家长有和孩子心平气和的沟通过吗?别光看我们青少年个头不小,可是心理还是幼稚的很,有很多的困惑。不成熟的心理往往对青少年造成很大危害。所以说心理问题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当然家庭也脱离不了干系。家,是孩子的第一个学校,更多为人处事的道理都是从家里熏陶到的。然而现在的家长忙于事业,满足了孩子的物质生活去忽略了孩子的精神世界,没有尽到为人家长应尽的责任,这也是让人感到悲哀的。社会生活也是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一个因素,如果他没和街头混混搞在一起,而是结交一些良师益友,或许结局就不会这样了。青少年不仅仅需要家庭保护,学校保护,也需要社会保护。只有在这样一个有机整体的保护下青少年才能健康的成长。
青少年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怎能忍心,让青少年的犯罪率像温室效应一样逐年增长呢,让祖国的花朵受到摧残呢?最为青少年的我们不仅仅要呼吁每个人来保护,关注青少年,也要学着自我保护,好好学习,好好生活,不要再让世人看扁我们,做一个真正的21世纪的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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